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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姜堰实验学校2023年秋学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3-07-16 浏览次数:
——以上为广告—— 泗洪姜堰实验学校 2023年秋学期招生简章 招生对象 施教区范围 报名方式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平稳有序地做好2023年秋学期本施教区适龄儿童的入学工作。bob综合官网登录依据《2023年泗洪县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洪教[2023]78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3年一年级、七年级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1.小学一年级招收2017年8月31 日之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年满6周岁儿童。已取得小学学籍的学生不得重新参加一年级新生入学报名。 2.初中七年级招收施教区学生(小学未在本县就读的提供该生毕业证和学籍卡)。已取得初中学籍的学生不得重新参加七年级新生入学报名。 (具体认定办法见《泗洪县公办义务教育施教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资格认定办法》。) 二、施教区范围 (一)小学一年级施教区范围 东至青阳南路,西至新濉河,北至团结河路,南至青阳街道与石集乡交界处。(其中青阳南路以东,湿地大道以西,团结河路以南,343国道以北区域可选择泗洪姜堰实验学校东校区或南校区报名)。 (二)初中七年级施教区范围 东至青阳南路,西至新濉河,北至团结河路,南至青阳街道与石集乡交界处。(其中青阳南路以东,湿地大道以西,团结河路以南,343国道以北区域可选择泗洪姜堰实验学校东校区或南校区报名)。 三、报名方式 实行网上报名,具体报名流程见《泗洪县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网上报名流程》。 四、招生程序 1.发布信息:6月25日—6月30日。 学校在北大门前张贴招生范围、招生时间、入学条件、报名流程等信息。 2.网上报名:7月1日—7月10日。 适龄儿童少年及其主要监护人登录“宿迁市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报名平台”,在网上登记入学报名信息。每名适龄儿童少年选定所在施教区的1所公办学校,可以再选择1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作为入学志愿学校。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登记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3.线上资格审查和录取公示:7月25日—7月31日。 学校根据学生报名信息,进行资格查验,符合施教区认定条件的,予以录取,将录取结果通知录取学生监护人,并将录取结果在校门口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线上审核不通过的,将以短信的方式通知线下审核材料的时间及地点。 4.处理招生遗留问题:8月20日—8月31日。 五、其他事项 1.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为孩子线上报名,如有特殊情况可于8月20日—8月23日到校咨询。 2.在报名过程中,监护人不得弄虚作假,上报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入学资格,造成的后果和影响全部由监护人承担。 3.学校不提供住宿,不允许学生入住托管机构。 咨询地点:泗洪姜堰实验学校南校区 北门警务室 咨询电话:一年级19852718622 bob综合官网登录 七年级19852719622 咨询时间:上午 8:00—11:00 下午 2:30—5:30 泗洪县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资格认定办法 一、施教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对象 是指小学、初中的起始年级学生,即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学生。其中小学一年级新生必须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已取得小学学籍的学生不得在任何小学施教区学校重新参加一年级新生入学报名;已取得初中学籍的学生不得在任何初中施教区学校重新参加七年级新生入学报名。 二、施教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主要依据及认定办法 适龄儿童少年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实际居住地房产是确定其施教区的主要依据。 实际居住地认定办法: 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范围内有合法固定住所且实际居住,凭房产证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定,相关证件或材料取得时间须在2023年7月1日前。商业、办公、租住、工业、车库、阁楼等用房均不在认定范围之内。 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作为施教区内房产进行认定: 1.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内的房产有房产证(用途为“住宅”)且实际居住的,根据房产证进行认定。 2.因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房产(提供无房产证明),随其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区内的(祖孙三代人户籍在一起需满三年),可按施教区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证进行认定。 3.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内新购房产,需出具经房产处备案的正式购房合同及其缴款正式发票等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材料进行认定,相关证件或材料取得时间须在2023年7月1日前。 4.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外无房产(提供无房产证明),实际居住在施教区范围内且住房是法定监护人所在单位合法自建房、居民自建房、拆迁安置房、政府廉租房,但无法办理房产证的,经规定程序严格审核后可按居住地所属施教区入学。 5.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方式安置且施教区外无房产的,或者选择安置房没有交付的,自拆迁之日起(以拆迁证日期为准),拆迁过渡期间三年内,其子女可选择在原住址施教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入学。 三、特殊情况,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1.泗洪县城区户籍无房产人员子女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城区范围内无房产,但具有泗洪县城区户籍且实际长期居住在城区(适龄儿童少年出生即取得城区户籍),经规定程序严格审核后,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入学。 2.随迁人员子女入学 外来务工(泗洪县以外户籍)随迁人员子女申请在我县公办学校就读,其法定监护人应在我县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登记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清单: (1)家庭户口簿和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有效居住证,需在本区居住地连续居住且满3个月(居住时间计算至当年6月30日)。 (3)随迁人员子女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满6个月凭证,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泗洪县连续且满6个月有效营业执照。(相关证照年限计算均至当年6月30日止) 注:随迁人员子女在报名登记时提供的以上资料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统筹资格。不符合上述条件的随迁人员子女,应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 3.优抚对象群体子女入学 对以下对象的子女给予适当照顾: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泗洪县高层次人才等;符合条件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政策照顾对象由相关部门认定,履行公示等必要程序后,提供名册及相关证明材料,经县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按照政策规定统筹安排学校。 4.其他特殊情况,由县教育局根据有关政策统筹安排学位。 四、本认定办法由泗洪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bob综合官网登录泗洪县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 网上报名方式 泗洪县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网上报名依托“宿迁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平台”,目前,有三个通道进入阳光招生平台。 一、宿心办APP登录 2.宿心办APP注册。下载安装后,打开宿心办APP,点击首页底部“我的”中“登录/注册”,本机号码一键注册。 3.登录宿心办APP。打开宿心办APP,点击首页底部“我的”中“登录/注册”,本机号码一键登录,也可以通过手机验证码、微信或支付宝等方式登录。 4.宿心办APP实名认证。打开宿心办APP,点击首页底部“我的”中“去实名”,选择人脸识别认证或支付宝实名认证或手持证件照认证,完成实名认证。 5.进入招生系统。点击宿心办APP开屏页进入“阳光招生”报名平台。或进入宿心办APP首页,点击右上方“阳光招生”图标,进入报名平台。或点击头部、腰部“阳光招生”报名入口轮播图,进入报名平台。或在APP首页上方搜索“阳光招生”,出现图标,点击图标即可进入报名平台。或点击首页“更多”,选择“文体教育”版块,点击“阳光招生”,即可进入报名平台。 其中,已经下载宿心办APP并实名注册的用户,直接进入第五步。 二、支付宝小程序登录 1.打开支付宝,点击‘首页’最上方‘搜索’栏,输入‘宿迁速办’,点击搜索,选择搜索出的‘宿迁速办’小程序,点击进入。 2.打开‘宿迁速办’小程序,选择首页 ‘阳光招生’模块,即可进入阳光招生平台。 三、江苏政务服务APP登录 2.江苏政务服务APP实名注册。下载安装后,打开“江苏政务服务”APP,点击“立即注册”,按照填报要求完善信息后完成注册。 3.登录江苏政务服务APP。打开江苏政务服务APP后,点选底部菜单“我的”,点击左上角“立即登录”,可以通过账号或支付宝快捷登录的方式登录。 4.进入招生系统。在“江苏政务服务”APP首页左上角城市中选择宿迁市,在“江苏政务服务.宿迁”“我的服务”板块,选择“阳光招生”,点击“进入应用”即可。 其中,已经下载江苏政务服务APP并注册的用户,直接进入第三步。 小编起早贪黑、不眠不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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